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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 KVKK 的申请方式、必填信息、权利及可下载申请表。
最后更新:2026年4月14日
本页面根据土耳其语原始文件翻译整理。如与土耳其语版本存在差异,以土耳其语版本为准。
数据主体可依据 KVKK 第13条提交书面申请以行使相关权利。申请应通过以下方式之一提出。
| 方式 | 渠道 | 必要说明 |
|---|---|---|
| 现场提交 | 土耳其伊兹密尔阿利亚阿加 Çoraklar 社区 5012 街 35/1 号 | 信封上应注明“根据个人数据保护法提出的信息申请”。 |
| 通过公证渠道 | 土耳其伊兹密尔阿利亚阿加 Çoraklar 社区 5012 街 35/1 号 | 公证信封中也应写明同样说明。 |
| 安全电子签名 / KEP | frplinecomposite.teknolojileri@hs01.kep.tr | 电子邮件主题中应写明同样说明。 |
代理申请
如由数据主体以外的人提出申请,须提交授权代表的特别授权委托书。
回复可寄送至您的地址、发送至您的电子邮箱 / KEP,或现场交付。申请将尽快处理,最迟不超过三十日。如办理过程产生额外成本,可适用委员会收费标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