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信息
数据主体申请指南
依据 KVKK 的申请方式、必填信息、权利及可下载申请表。
最后更新:2026年4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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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申请范围
数据主体可依据 KVKK 第13条提交书面申请以行使相关权利。申请应通过以下方式之一提出。
2. 申请方式
| 方式 | 渠道 | 必要说明 |
|---|---|---|
| 现场提交 | 土耳其伊兹密尔阿利亚阿加 Çoraklar 社区 5012 街 35/1 号 | 信封上应注明“根据个人数据保护法提出的信息申请”。 |
| 通过公证渠道 | 土耳其伊兹密尔阿利亚阿加 Çoraklar 社区 5012 街 35/1 号 | 公证信封中也应写明同样说明。 |
| 安全电子签名 / KEP | frplinecomposite.teknolojileri@hs01.kep.tr | 电子邮件主题中应写明同样说明。 |
3. 必填信息
- 姓名以及书面申请中的签名。
- 土耳其身份证号;外国人需填写国籍、护照号或身份证号。
- 用于送达的居住地址或工作地址。
- 如有,可填写用于通知的电子邮箱、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。
- 申请事项以及支持性信息 / 文件。
代理申请
如由数据主体以外的人提出申请,须提交授权代表的特别授权委托书。
4. 可行使的权利
- 了解您的个人数据是否被处理。
- 如已处理,可要求获得相关信息。
- 了解处理目的以及是否按该目的使用。
- 了解数据在境内或境外被传输给哪些第三方。
- 要求更正不完整或不准确的数据。
- 依据 KVKK 第7条要求删除或销毁数据。
- 要求将更正或删除结果通知已接收数据的第三方。
- 反对仅基于自动化系统分析而产生的不利结果。
- 因违法处理造成损害时要求赔偿。
5. 回复方式与期限
回复可寄送至您的地址、发送至您的电子邮箱 / KEP,或现场交付。申请将尽快处理,最迟不超过三十日。如办理过程产生额外成本,可适用委员会收费标准。